第一章 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七步镇登科地村灵芝康养发展项目-灵芝自动单体连栋棚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
七步镇登科地村灵芝康养发展项目-灵芝自动单体连栋棚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蕉城区华府豪庭13号楼1梯1801室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并于2025年11月20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21]ZMTF-[TP]******
项目名称:七步镇登科地村灵芝康养发展项目-灵芝自动单体连栋棚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6.4943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4943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 (元) | 技术内容及要求 | 谈判保证金 |
1 | 1-1 | 七步镇登科地村灵芝康养发展项目-灵芝自动单体连栋棚建设项目 | 264943 | 264943 |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明细 | 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供应商同时提供了资格承诺函和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以提供的资格承诺函为准。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①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②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提供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须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合同包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投******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规定提供。5、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3日 至 2025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华府豪庭13号楼1梯1801室。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
获取方式:
(1)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购买谈判文件者须携带本项目《邀请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或将本项目《邀请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贵公司所参加的采购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邮寄)本公司。未按照以上要求办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售价:¥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华府豪庭13号楼1梯18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华府豪庭13号楼1梯18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有关本项目谈判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文件若有修改补充),将通过媒介: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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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委员会
地址:周宁县七步镇
联系方式:陈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华府豪庭13号楼1梯1801室
联系方式:兰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