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泾川县汭丰镇龙王村现代设施蔬菜产业园冷藏保鲜库及分拣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2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9.1B1
项目名称:泾川县汭丰镇龙王村现代设施蔬菜产业园冷藏保鲜库及分拣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91,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泾川县汭丰镇龙王村现代设施蔬菜产业园冷藏保鲜库及分拣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491,1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冷库制冷设备 | 泾川县汭丰镇龙王村现代设施蔬菜产业园冷藏保鲜库及分拣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91,1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川县汭丰镇龙王村现代设施蔬菜产业园冷藏保鲜库及分拣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川县汭丰镇龙王村现代设施蔬菜产业园冷藏保鲜库及分拣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申报主体线上可通过登录“信用中国(甘肃平凉)”网站(******),在网站首页点击“甘肃省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暨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专栏进入专用信用服务,申请注册并下载“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也可在甘肃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中“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pingliang/)申请注册并下载“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线下通过市、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信用窗口下载“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18日 至 2025年08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生成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GTF-投标文件)上传至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8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泾川县城关镇东大街紫润东城1号商住楼A-1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有限公司管理员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7日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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