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某部1-4楼文化装修及会议室文化装修工程项目 ******,并于2025年04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KESYH-G3018
项目名称:某部1-4楼文化装修及会议室文化装修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7.26488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26488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在1-4楼走廊按照宣传文化灯箱和展板,对会议室现有装修进行拆除,重新进行造型装修和文化展板装饰
合同履行期限:75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报价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3具备近三年(2021-2023)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3.4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在最近三年无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记录。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7日 至 2025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网上发送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50号2号楼一单元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50号2号楼一单元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某部1-4楼文化装修及会议室文化装修工程项目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2024-JKESYH-G3018
1.项目条件
本采购项目某部1-4楼文化装修及会议室文化装修工程项目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本级筹措。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提出谈判申请。
2.项目概况与项目范围
2.1工程特征:某部1-4楼文化装修及会议室文化装修工程。
2.2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2.3最高限价:272,648.82元
2.4计划工期:75天
2.5项目范围:在1-4楼走廊按照宣传文化灯箱和展板,对会议室现有装修进行拆除,重新进行造型装修和文化展板装饰。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报价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3具备近三年(2021-2023)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4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在最近三年无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记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供应商均可以参加评审。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从2025年3月27日08时30分到2025年4月3日16时30分。
5.2获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经理建筑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在最近三年无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记录;
(7)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注:获取谈判文件时递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5.3获取方式:网上发送。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上述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上述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5.4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售后不退。
6.报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1日09时30分,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50号2号楼一单元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某单位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监 督 人: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50号2号楼一单元二楼
邮 编: 110000
联 系 人: 赵旭
电 话: 024-******
电子邮件: ******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6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联系方式:陈先生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50号2号楼一单元二楼
联系方式:赵旭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旭
电 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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