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服务中心委托,拟对兴宁区政府机关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NNZC2025-G3-020015-NNSX]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服务内容及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5年3月24日18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单位反映,以便我单位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单位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0771-****** ;联系人:周工 联系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办公大楼1805室)。电子邮件地址:******
一、意见征询编号: 2025-xqgs656da******721
二、征求意见范围: 各有关供应商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025-03-24
2、意见递交方式: 电子邮件
3、意见接收机构: 南宁市兴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4、联系人: 周工
5、联系电话: ******
6、联系邮箱: ******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五、注意事项:
附件信息:
兴宁区政府机关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采购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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