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中央商务区30#地块泛光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中央商务区30#地块泛光照明工程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使用性质为办公楼,30#楼地上面积58987㎡,地下面积19258㎡,总建筑面积:78244㎡。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建筑泛光照明工程图示范围内全部工程,包括配电箱柜、供电线缆及其保护管、桥架、各类灯具设施、照明控制系统及防雷接地系统;也包括从临时箱变(不含)向三级配电箱柜上口引入临时主电源的施工及拆除。详见工程量清单。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9日9:00至2025年4月8日08: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 其他说明:/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8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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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 冯博 联系电话:******有限公司 李女士 联系电话:03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9.1 监督部门名称: ******有限公司
9.2 电话: 0311-******
9.3 电子邮件: /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石家庄中央商务区30#地块泛光照明工程 | 投标人/供应商 | 详见平台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央商务区项目部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李女士 | 联系人: | 冯博 |
电话: | 0311-****** | 电话: | 031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银行: | / | ******银行: | ******银行石家庄建设南大街支行 |
帐号: | / | 帐号: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