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京雄高速公路支线义和庄枢纽至京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京雄高速公路支线义和庄枢纽至京港澳高速段财务跟踪审计项目
2.2项目概况:
路线起于涿州市义和庄镇东辛村北-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义和庄枢纽互通,向西经里渠村南、刘家园村南,进入小清河分洪区,经码头镇郎庄村北,于北园子村北上跨京广高铁,向西经西辛村北、党庄村南,止于码头镇向阳村北,与京港澳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12.534公里。概算总投资39.18亿元。
主线(含互通区)共设置特大桥8703.5米/1座(由5座桥梁连接组成,其中特大桥2座、大桥3座),分离立交1座,互通式立交3座,涵洞2道,通道12道。全线设置匝道收费站1处,改移公安检查站1处,房建工程总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 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大桥及涵洞1/100,其他技术指标均按照交通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2.3主要工作内容
2.3.1采购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基本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河北省国家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审计条例》、《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对本项目有关的建设管理活动及其载体(财务会计资料和内部控制制度有关的其他资料等)进行财务跟踪审计并分别出具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前期审计、建设期间审计、竣工决算审计及项目建设相关的其他专项审计等。审计对象为与项目有关的建设资金收支,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咨询服务单位等为本项目提供施工、货物、服务的单位。要求配备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和能力的人员分阶段进驻现场进行财务跟踪审计。
2.3.2服务期限: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至本项目审计服务事项验收完毕。
2.4标段划分:本次项目分为1个标段。
3.资质要求
3.1供应商须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5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4.比选采购文件领取
4.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17时00分,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比选采购文件,无需现场报名。具体流程详见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潜在供应商可以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注册和下载比选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如未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报名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申请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比选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9日10:00时,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其响应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采购公告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雄二期建设指挥部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刁窝镇涿固路93号
邮 编:071000
电 话:******
联系人:李先生
******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李阳、刘玉星
电 话:******、******
电子邮件:******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2025年2月10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 质 要 求 |
******事务所执业证书。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最低要求 |
供应商近3年(2021、2022、2023年度)的平均年经营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
供应商至少审计过一项审计内容的投资额在20亿元以上的高速公路项目财务跟踪审计业务,且每项审计业务出具了不少于3期(出具日期在2020年2月1日至今)财务审计报告(含正在实施的审计项目)。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最低要求 |
供应商在近3年(2022年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高速公路项目审计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审计合同被解除; |
附录5供应商拥有的专业人员最低要求及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审计人员最低要求
附录5-1 供应商拥有的专业人员最低要求
供应商拥有的专业人员最低要求 |
要求供应商拥有10名(含10名)以上执业注册会计师。 ******事务所信息查询(体现注册会计师人数)网页截图。 |
附录5-2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审计人员最低要求
审计岗位 | 名额 要求 | 资质要求 | 注册(发证)年限 | 业绩要求 |
项目负责人(主审) | 1 | 注册会计师 | 5年及以上 | 担任过一项审计内容的投资额在20亿元以上的高速公路项目跟踪审计业务的项目负责人 |
注册会计师 | 3 | 注册会计师 | 1年及以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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